横县:检察院监督污染排放 “茉莉花乡”环境美

2015年06月08日 10:29广西检察黄薇 同晓志

中国园林网6月8日消息:“茉莉花之乡”横县的茉莉花茶香飘全国,当地居民却被茉莉花茶加工厂排放的大气所困扰。“以前,我们都不敢开窗户,过几天家具就满是灰尘。”当地居民表示,“现在,空气没有那么刺鼻,粉尘少了很多,可以开窗户了!”这个改变,源于两年前横县检察院向当地环保部门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2012年,横县检察院开始探索如何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2013年年初,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下简称“民行科”)的检察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虽然茉莉花茶加工产业使横县名扬天下,为横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茶厂加工茉莉花茶时燃煤排放的有害气体、粉尘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环境,威胁周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当地环保部门对茶厂污染大气的问题鲜有查出。该院民行科的检察官遂将这一情况向该院检察长做了专题汇报。该院检察长听完汇报后认为环保无小事,要求民行部门介入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县环保局提检察建议。

几个月的调查走访,横县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终于确认茶厂污染大气及环保部门执法不力的事实客观存在。2013年6月,横县检察院及时向县环境保护局发出了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书。

横县环境保护局对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召开了局机关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县环保局组织了多次执法检查活动,对相关茶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明确蹲厂守点责任人。为保证茶厂生产,县环保局向县财政为部分茶厂申请了购买环保设备补助资金。

在横县检察院的督促下,在县环保局努力下,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茶厂周边的大气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横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用“检察蓝”守护了茉莉花之乡的那边蓝天。

检察官说法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噪声、污染环境等问题日益严重,由于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当或者不作为,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按照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应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多年来,这方面一直是个盲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下一步,南宁市检察机关将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探索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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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