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出立体绿化范围和比例强制性要求

2015年07月15日 10:01中国绿色时报闻言

中国园林网7月15日消息:已经建成的立体绿化要严格保护,禁止占用或者拆除,违者每平方米最高罚2000元;新建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这是《上海市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对立体绿化作出的新规定。近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上海市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此次立法对实施立体绿化的范围和比例提出强制性要求。《修正案(草案)》规定,对于新建公共建筑中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要求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中心城内的既有公共建筑进行改建、扩建的,也按照上述要求实施立体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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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