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林业科学先驱及其思想——洪德斯哈根

2015年07月20日 11:04中国绿色时报王希群 王安琪

中国园林网7月20日消息:法正林概念由德国林学家提出并广泛应用于生产实践,森林理论以法正林学说为核心,在德国乃至世界森林经营学科技和生产领域主导了100多年

法正林学说经过补充和发展,成为森林永续和均衡利用的经典理论。森林永续利用理论成为欧美国家100多年来实施经营同龄林和追求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理想森林结构模式,对各国林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如何正确评价法正林理论,是现代森林经理学中一个重要的、带有争论性的学术问题

法正林理论产生于18世纪奥地利皇家对森林采伐的规定,约翰·克里斯蒂安·洪德斯哈根(Johann Christian Hundeshagen)等对此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来逐步成为森林收获调整的最基础性理论,是森林结构调整的一个理想导向和目标,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也源于这一理论。

洪德斯哈根是德国18世纪著名的林学家,1783年生于德国中西部城市哈瑙,在迪伦堡林学院学习林学两年后毕业成为一名老师。1804年到1806年他在海德堡从事专门研究,1806年通过国家考试后,开始担任伯吉斯的林务官,并在这一岗位上工作了15年之久。离职后,1821年,洪德斯哈根成为图宾根大学的一名林业教授,同时兼任富尔达森林研究所所长一职。1824年 ,他调到吉森森林研究所担任教授、主任。由于健康的原因,1931年,他放弃了一切职务,将余生奉献给了大学教学,同时孜孜不倦地完成了他人生最后一个重要的工作——《森林经理》的编写,直到1934年他在吉森去世。他的法正林思想正是将数学模型应用在森林经理中,因此他也被称为“法正林之父”。洪德斯哈根一生为世界林业科学留下多部不朽专著,如1819年出版的《林业科学方法和概念》,1821年至1831年间,他主编的“百科全书(森林科学卷)”,也对推动19世纪森林科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纵观洪德斯哈根著述丰赡的一生,创立法正林理论是他最为人所称道的功绩。1826年,洪德斯哈根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在《森林经理科学原理》一书中创立了“法正林”学说,这一针对同龄林经营的永续利用理论的完善,标志着在作业级水平上木材永续利用思想的成熟。之后经C·海耶尔(C·Heyer,1841)等学者的补充, 直到20世纪初才作为森林经理学的理论核心。“法正”也就是“标准”的意思,法正林亦称标准林、理想林。法正林出发点是根据森林永续利用的原则,模拟一个最优的森林结构, 用来与现实林进行比较, 作为森林调整的理想目标。法正林就是具备法正状态的森林,即具备能够实现严格永久平衡利用状态的森林,这种森林能够“严格的永续作业”,也就是每一年有均等数量的木材收获,具有平衡、固定的收获量。法正林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正龄级分配,法正林分排列,法正生长量和法正蓄积量,有利于实现永续利用的理想结构的森林。法正龄级分配,要求具备从幼龄林到成熟林的各龄级林分,而且面积相等;法正林分排列,要求林分的空间配置适宜于伐木运材,有利于森林更新和保护;法正生长量,要求经营单位内各个林分应具备符合其年龄和立地条件的最充分的生长量,使经营单位的法正生长量相当于到达伐期的林分蓄积量;法正蓄积量,即经营单位内,从幼林到伐期各年龄林分蓄积量的合计,如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时,则法正蓄积量就是法正生长量乘轮伐期的一半。法正林实质上是一种数学模型,为森林经营模拟出理想的调整目标。法正林理论是以林场为基础,以林班为经营单位,以规模为保证的,没有规模的法正林经营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法正林采用的生长量控制采伐量的理论和原则,是法正林学说理论的核心,从18世纪到今天,大量的实践证明它是合理和正确的,具有现实意义,其中反映的采育结合、合理经营的观点到今天看来仍不过时。我国实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是为了持续地最合理地从林地上收获木材资源,通过国家采取宏观调控与微观指标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5年进行一次限额编制,实现森林资源的消长平衡。

(作者王希群系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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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