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安全不容忽视

2015年08月19日 13:32第一旅游网刘洋 龙希成

中国园林网8月19日消息: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以及人多地少现实条件的三重挤压下,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生态安全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作为为数不多的生态富足区,国家森林公园兼具生态、科研、科普、旅游等多重价值,将碎片化、孤岛式的自然资源集中起来保护开发,生态屏障功能不言而喻,其保护强度仅次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和原野保护区。

在多重利益纠结下,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安全亟待关注。一是地方利益挤占生存空间。以珠三角规模最大的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例,高压输电线路、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管道、从莞高速清溪支线三大工程直接穿越,几十处违建别墅拔地而起,这些工程、项目该不该建,近年来引发了广泛争议。二是过度开发侵蚀。以我国首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为例,33年来,张家界摘得世界遗产、5A级景区等殊荣,年接待游客突破3000万人次、收入突破200亿元,带动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行业发展。但是也因过度的商业开发对环境资源带来冲击,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两度给出“黄牌”警告,也倒逼了张家界启动游客限流、工业项目禁入、房地产开发更加审慎等整改措施。

森林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尤其是国家森林公园作为最后一方净土,一旦遭到破坏,将直接影响到自身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景观、经济、文化、健康等生态安全。因此,国家森林公园必须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管控,不能超过当地生态承载力,尤其是旅游接待极限、景区基础设施、环境治理能力、当地风俗文化保护传承等。还要特别注重预防和消除掠夺生态资源、抢占森林公园生存空间的行为。

首先要完善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林业部门应尽快启动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督导落实有关监管和补救措施。明确辖区政府负责,各地林业、旅游、环保、规划等部门要建立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协调机制,编制专项规划,健全法律法规,将其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折子工程。实施一园一策、依法管理,争取每个国家森林公园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条例。重点解决相关领域只有条例没有法律、领导“拍脑袋”随时可以改变规划、林业执法没有强制性措施等老难突出矛盾,约束地方政府、旅游企业短视行为,避免国家行政管理“缺位”、地方政府“占位”,保障老百姓平等享受生态公共权益。

其次要严格实施生态红线管控。国家森林公园要以保护优先,周边地区应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和房地产无序开发,有限发展旅游、食品、休闲等绿色产业。要综合利用游客上限预警、门票价格杠杆、景观线路等手段对游客进行限流、分流,使其在时间和空间合理布局,尽量不人为破坏景区生态系统。

再次要扶持有社会责任的管理开发企业发展。在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扶持有社会责任感、愿意长期保护开发的旅游企业发展。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筹资、税收等方面政策扶持,补偿企业生态保护投入,为优秀企业提供生态旅游标识认证,帮助企业打造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绿色产品等生态产业链,获得可持续的保护开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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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