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推广应用新型建材 违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2015年08月25日 08:50中国环境报周迎久 冯涛

中国园林网8月25日消息:记者日前从河北省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今年9月1日,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邯郸市中心城区、峰峰矿区、武安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改扩建建筑工程,禁止设计和使用以黏土为原料的墙体材料;其他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的新改扩建建筑工程,禁止设计和使用实心黏土砖,重点推广煤矸石烧结砖等新型建材及相关技术。

邯郸市还规定,在禁止使用的时间和区域范围内,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或者以黏土为原料的墙体材料的,由市、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设计、施工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工程监理单位违规签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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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