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启动

2015年08月07日 10:39宜春新闻网吕谡

中国园林网8月7日消息: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伊春市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成立了伊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国家林业局规划调查设计院编制伊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旨在建立统一规范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探索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的有效模式。立足伊春市发展实际,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建设构想和目标定位。

在建设构想上,综合考虑拟建区域的资源类型、现有基础及区位分布,采取“核心区+飞地”的点状辐射式连接模式,将北部的15个自然保护区(国家级7个、省级5个、市级3个),6个森林公园(国家级4个、省级2个),3个国家级地质公园和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统筹整合起来,建立总面积78万公顷的伊春国家公园。

在目标定位上,以保护与共享为基本定位,按照“严格生态环境保护、适度旅游开发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总体原则,逐步把伊春国家公园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生态保护示范区和生态旅游目的地。

在国家公园建设中,伊春市将突出强化生态保护,拟建立生态无人区,支持生态薄弱地区的资源恢复,加大对生态毁损区域资源和环境修复的支持力度,重点将绝对保护区域内的超坡地、挂花地、林间块地、工业遗迹等,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补偿范围,加快恢复林间“斑秃”地带的植被覆盖,提高国家公园生态建设的整体水平。

伊春市将把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划分为绝对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利用区,考虑为产业发展预留空间,以实现合理保护利用。坚定不移地走保护与发展并行不悖之路,对限制开发区,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旅游、养生养老、观赏体验等业态;对适度利用区,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红松果林以及浆果、北药等林下产业,以不断丰富公园的游憩、科普、富民功能。

在土地利用上,伊春市将利用和抓住相关的政策机遇,对生态移民撤并林场所腾出的林场所建设用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达到“占林补林,占耕补耕”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释放林区生产力。

目前,伊春市已对伊春国家公园的区划、面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进行了资料整理和现地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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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春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