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楼住户砍掉遮光大树 邻居开会声讨要绿化权

2015年09月29日 09:40成都商报宦小淮

小区业委会公告 

树枝被砍伐后现场

中国园林网9月29日消息:昨日,远大都市风景小区的会议室,业主代表围坐了一圈,你一言、我一语,表达自己的抗议和愤懑。业委会主任微闭双目,酝酿着一场强有力的总结陈词,力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小区一名业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争论的矛头指向坐在会议室一角的王冲(化名)。住在小区一楼,王冲抱怨门前大树挡住了阳光照射,最终导致一场“大刀阔斧”的修枝行动。门前郁郁葱葱变成了稀稀疏疏,小区居民也从道路以目最终“口诛笔伐”。最后,姐儿堰社区不得不出面调解这一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冲突。

个人利益 门前大树阻碍采光

吐槽一:除湿机也无法解决阴暗潮湿

春有落花、秋有果实,王冲对门口这一圈树,忍了很久了。前年搬进远大都市风景小区一期多层居民楼的一楼,虽然庭院前绿树合抱,过道小径苔藓青青,王冲住着并不是真正地快乐。

“没有阳光照射,屋里潮湿得很”。树干和五层小楼等高,枝繁叶茂、遮天蔽日,即使在夏天,这里的一楼也难见天日。王冲买来两台除湿机,依旧无济于事。

吐槽二:酸枣落满庭院一踩就滑

到了秋天,门前的酸枣树开启连续“投弹”模式,一觉醒来,院子里已是“星罗棋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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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还有小孩子摔倒。”昨日上午,王冲将脚往酸枣上面一踩,“你看,这个要是家里的老人踩到滑倒了多危险。”

吐槽三:栽了茶花树还是无法开花

为了庭院前的美观,王冲按照自己的想法,在院子周围进行改造,更换了以前的一些小植物,栽种上了自己喜爱的茶花树、三角梅,然而,因为大树遮天蔽日,无法光合作用,这些后来栽种的植物也开不了花。

花团锦簇的“效果”始终出不来,王冲最终在近期实施了一场“砍树行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是修枝,花钱请的工人前后来了四次。他拿出一份“修枝请求”说,当时向物管反映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集体利益 破坏小区整体绿化

争议一:影响小区整体美观

王冲这一砍,惹毛了小区居民。“长了十多年的树,说砍就砍。”昨日,一位小区业主将记者领到了王冲所住楼栋,和小区其他楼栋绿树成荫相比,王冲的门口明晃晃的。一些树木枝干被砍掉后,光秃秃一根,不少树枝靠近王冲庭院的一侧都被砍掉,直径最粗的枝桠有十多厘米。

“如果把这个树当成一个成长的婴儿,你怎么下得了手?”小区居民谴责这种做法残忍,一些居民看不惯上前制止,为此还发生了语言冲突。

争议二:大树修剪出现安全隐患

小区居民廖女士则认为,靠近路边一侧的树枝没有被砍,造成整个树的一侧较重,如果出现刮风下雨的天气,很可能就被掀翻,过路的行人就会被砸中。

争议三:不能开此砍伐先河

小区一位大姐愤愤不平,“小区绿化搞得好,儿子的大学同学来参观了都说自己有眼光,选了这么好一个小区”。她很无奈,“现在砍成这样像个啥子?”据她介绍,从2005年住进来以后,这座欧式小区一直是远近闻名的标杆。

住在2期的住户也跑过来进行“干预”,“这种风气如果不遏制住,很多一楼业主都准备跃跃欲试”。

小区大会:拒不整改就法庭上见

在小区大门口,一份落款为“小区自愿护林队”的组织张贴了“致小区全体业主一封公开信”,号召小区业主对擅自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要发动众人群起而攻之。并对王冲下了最后“通牒”:业主进行野蛮砍伐,破坏了小区绿化和生态,要求作出公开检讨、道歉、保证不再违反并作出赔偿。

昨日,社区、物管和小区业主聚在一起,要求王冲拿出整改措施。小区业委会主任站出来说:“这种砍伐的行为是一种极端错误,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必须‘杀一儆百’,今天不是辩论会,是要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周围业主补充说,“还要处罚!”

“这种行为是在跟法律较量!”业委会主任表示,如果继续不管不顾,就会代表业主上法院起诉。业主们纷纷表示,“整改的具体时间还要说清楚。”

社区调解:个人无权砍伐小区树木

记者向小区物管经理孙卫东证实,王冲当时确实向物管反映过树枝的问题,因为太高,修剪不到,但也并没有同意他自行修枝的请求。“这次他自己修枝确实用力过猛!”孙经理说。

小区所在姐儿堰社区书记陈黔渝在调解中表示,小区树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砍伐小区树木,如果有修枝的需求应该向物管反映,如果物管解决不了,应该向社区和城管部门上报。小区必须建立一个协商机制,解决小区内部的争端。

接受整改:不再随意砍伐树枝

面对小区邻居的愤怒,加上社区和业委会的批评,王冲最后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告诉记者,自己将会给小区居民写一封公开的道歉信,表达自己的歉意,并向大家保证,今后不会再私自乱砍伐树木,如果有砍伐树木的需求,一定会向小区物管提出申请,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对于被砍掉的枝桠,他表示只能等待它们重新长出来。“这个没有什么办法了。”他也表示,之前房屋周围破坏过的小植物,自己也会花钱找人补栽上,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律师说法

应按合理程序来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王先生的做法还是欠妥,毕竟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树枝确实对自己的采光权造成了影响,应该向物管公司提出诉求,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而不是自己擅自进行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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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