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管理机构设置与国有林场改革政策衔接

2016年10月12日 10:10中国绿色时报王佳纯 蒋柱檀

中国园林网10月12日消息:9月28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机构编制办、省财政厅、省社保厅、省林业厅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与国有林场有重叠的各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区域要做好与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衔接,统筹用好两项改革的政策优势,合理设置管理机构。

云南省共有47个国有林场与36个自然保护区存在管护范围交叉重叠,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的1/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0个、州(市)级自然保护区18个、县级自然保护区4个。长期以来,云南的州(市)级、县(区)级自然保护区基本上都没有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处于“无人员编制、无管理机构、无资金投入、无保护设施”的“四无”状态,严重制约了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发展。

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云南省提出:在国有林场基础上成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通过国有林场改革,全省22个州(市)级和县(区)级自然保护区将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职能,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25个与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交叉重叠的国有林场将提升为正处、副处级事业单位,进一步提升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能力,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现国有林场改革与加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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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