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崛起

2016年10月09日 09:27正义网-检察日报欧阳晶 蔡秀珍

中国园林网10月9日消息:从妩媚青山到浩渺鄱阳湖,江西这片热土以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在全国生态格局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守护4600万赣鄱儿女的美丽家园,江西省检察院从2015年8月起在该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倾情呵护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三级院强力推进专项监督活动

江西省检察院把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担任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也全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有序组织推进,实现了生态检察组织机构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模式的全覆盖。

今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7个设区市检察院督导,及时督促纠正专项监督活动中的问题,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调度推进。4月,召开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再发动、再部署。5月,刘铁流深入广昌工业园区10家企业,对工业园区绿色产业布局等工作开展调研。江西省检察院联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11起典型案例,以及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12条指导意见,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6月,湖南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鹰潭生态检察工作后,对江西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江西省检察院和各设区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优势,采取督办、领办、参办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该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强化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民行、预防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构建生态检察办案大格局。

充分履职构筑好山好水的法治“屏障”

江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1%,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0.1%,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居全国第2位……好山好水好风景的背后,同样凝结着江西检察人员的心血和骄傲。

从林区到湖区,从空气到土壤,江西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多种履职方式,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偷排废水废液或有毒有害气体,非法采砂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深挖细查环境污染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为守护江西的好山好水构筑了一道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污染事故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该省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上级院适时采取挂牌督办方式,排除阻力、增强震慑力。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江西省检察院已对10起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予以挂牌督办。

对生态重点工程、环境污染防治、造林绿化等领域审批、监管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履职的渎职犯罪,江西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促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廉洁履职。南昌市检察院查处了省国防科工办原副主任廖晓凌(副厅级)非法为他人在减免矿山管理服务费和排污费、下放环保处罚权等方面提供关照和帮助的受贿要案。

2015年9月至今年上半年,该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53件218人,起诉643件1078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9件203人,其中大案79件、要案10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1件103人。

积极创新书写检察担当

专项监督活动中,江西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生态检察工作品牌意识,积极探索创新。

完善外部协作机制,汇聚执法司法合力。该省检察院与省政府法制办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联合省高级法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制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就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作出规定。市、县两级检察院也积极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的无缝衔接。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采取停止侵害、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宜丰县检察院会同县林业局、公安局、法院实施“补植复绿”,切实遏制天然阔叶林资源犯罪高发态势。今年上半年,相关涉案人员已补植阔叶林340余亩,占该县被毁阔叶林面积一半以上。“稀土大县”安远县检察院建立矿点“补植复绿”机制,300多亩被毁林地渐次披上绿装。

“为扩大和拓展专项监督活动成果,省检察院决定从9月起再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工作‘江西样板’。”今年8月,刘铁流在该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出深化部署。

一张张绿色“成绩单”,收获了人民满意,也得到了江西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9月,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在专项监督活动总结报告上批示:“省检察院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取得很好成效。希望你们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更大贡献!”江西省长刘奇批示:“为江西绿色崛起保驾护航。很好!”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批示:“专项监督活动成效明显。望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为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批示:“这件事省检察院做得很及时、很主动,也很有开创性。对江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将是全面而又深远的,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愈见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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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