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去年新增湿地公园14处

2016年01月11日 10:19黑龙江经济报孙新

中国园林网1月11日消息:2015年,黑龙江省林业厅按照“一湖、两网、一带”的总体布局,在湿地立法、理顺体制机制、湿地生态旅游等方面均有所突破,新增国家湿地公园11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据悉,2015年黑龙江省湿地立法有重大突破,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完成重新制定条例、湿地公园建设、编制湿地旅游规划三项省委、省政府考核指标,加强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开展两大平原湿地恢复、加大科技支撑建立监测体系和强化湿地综合执法等几项措施;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组织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确定了全省湿地旅游发展总体思路;完善湿地资源本底调查,开展泥炭沼泽碳库调查工作;湿地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加强重点湿地保护。目前,全省湿地在建项目为61项,重点是监督指导中央财政湿地补贴退耕还湿(试点)和兴凯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

据了解,2015年黑龙江省湿地公园建设成绩突出,新增国家湿地公园11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是新建湿地公园数量最多的一年。与此同时,依托国际合作开展网络建设,落实扎龙补水,强化湿地执法,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合作,组建了乌裕尔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联席会,扎龙等16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富裕乌裕尔河等5处湿地公园加入网络,针对流域生态系统监测、保护区环境教育、主要面临的威胁及管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讨论,有力推动了全省西部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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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