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近70%县设立林木种苗管理机构

2016年01月06日 10:17法制日报王开广

中国园林网1月6日消息:据国家林业局披露,目前,全国上下已形成了一支独立稳定并承担着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林木种苗管理队伍。国家林业局设有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全国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内设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1938个,占总行政区县近70%。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林木种子管理体制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林木种子工作。在实际运行中由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承担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具体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木种苗市场监督管理等各项事务。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因此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都受到一定限制。新《种子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按新法规定,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委托落实《种子法》赋予给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各项职责,确保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不“缺位”、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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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