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29日消息:近日,济宁市政府下发《2016年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确定在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基础上,着力实施绿色生态屏障、湿地保护修复、生态资源管护、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新一轮林业改革发展重点工程,实现“十三五”开局之年再攀新高。《意见》确定实施新造林15万亩、新建完善绿色通道300公里、新建完善更新农田林网20万亩、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稳定在500亿元以上,林地面积在保护326.76万亩以上,湿地面积保护在228万亩以上,并将各项任务通过签订责任状分解到县市区、通过编制作业方案落实到区域地块。
实施绿色生态屏障工程建设,持续加快城乡绿化进程。在全面加快河湖水系绿化、城区绿化、通道绿化、平原绿化的同时,重点突破荒山绿化和美丽乡村绿化,对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嘉祥县、梁山县的宜林荒山,以山头和流域为单元,“封、退、造、抚”一体推进,全面实施工程化造林、集中化投入、项目化管理,实施荒山绿化3万亩、退耕还果还林5万亩;在市县城郊、美丽乡村示范带,以美丽片区和乡镇辖区、骨干道路沿线为单元连片推进镇村绿化,新绿化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村875个,创建市级绿化示范镇村35个。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40处。
实施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利用。以南四湖、采煤塌陷区为重点,实施南四湖周边、京杭运河和泗河沿线自然湿地保护修复 10万亩,新建市级以上湿地公园2处,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精品示范区10个,探索实施新生湿地治理项目2个,完成采煤塌陷区新生湿地恢复和利用1万亩。
实施生态资源管理保护工程,加快深化林业治理改革。将林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林地湿地保护管理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发展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启动划定城市绿线和林地湿地生态红线,探索实施破坏林地湿地和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和引水上山、防火通道、大型灭火机具等基础设施、专业队伍建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积极推进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创新,全面推广无公害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1‰以下。
实施特色生态产业建设工程,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和融合发展。实施高效林下经济和核桃、文冠果、油用牡丹等木本粮油种植加工产业提升计划,扶持涉林企业和合作组织发展,新发展林下经济10万亩,新增市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30个。推进现有林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提升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产销对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业和新型营销方式,新建完善林产品流通市场3处。加快原生态保护利用和休闲设施建设,建设生态休闲产业精品区15处。
实施生态科普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区域生态文化体系。以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美丽乡村为依托,大力发展观光度假、休闲体验、生态养生、乡村慢生活等生态旅游业,新建市级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5处、生态文化旅游村20个。实施生态科普惠民行动,组织开展省市作家行、新闻媒体生态采风、书画作品展、摄影大赛和赏花会等系列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普查调查、建档立卡、挂牌保护,对3633株发生病虫害的古树实施抢救复壮,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管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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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