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6日消息: 近日,辽宁省政府将国有林场改革和造林绿化两项林业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从今年7月开始,辽宁将全面进入改革实施阶段,至2017年年底,向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上报验收申请,接受检查。
2015年以来,辽宁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陈求发多次就国有林场改革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23个单位共同协调改革有关问题。今年2月,《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并与各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改革领导小组每两个月督导一次,对推进迟缓的地区实行督导约谈。
为加快推进改革步伐,辽宁省近日举办了国有林场改革培训班,要求各地林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作为;市县政府对所属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对负责改革工作的业务骨干开展宣传培训;要查清林场现有资源资产情况,明晰编制及现有人员,核实社保底数,做好方案编制,加强工作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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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