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4.4%面积42个区域成生态保护红线区

2016年05月09日 10:49南方网黄祖健

中国园林网5月9日消息:“到2017年,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到2020年,形成有序的环境空间管控局面,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产业园区布局得到优化,环境超载状况有所缓解。”在广州市环保局5日发布的《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中,首次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等42个区域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区内原则上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划》还首次划定市域三大环境战略区,提出了差异化发展战略。

据了解,《规划》于去年底通过了专家论证。《规划》实施后,广州将是全国首批开展环境总体规划试点的城市之一,也是首批试点城市中经济总量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

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多达42个

去年底,《规划》就通过了专家论证,而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红线区的面积和用途等内容得到进一步阐明。

《规划》将国家、广东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067.03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的14.4%。其中,法定生态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地质公园的一级保护区。其他暂未明确边界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待明确边界及管控要求后纳入。

据了解,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为底线指标,《规划》指出,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将大于14.4%。目前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多达42个,包括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西村水源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红线区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2020年以前,政府将出台实施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备案、调整机制,建成并运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制定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区监测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技术规范、领导干部红线区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规范和生态补偿办法。

到2030年城市河涌水质均达标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广州市大气、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持续增加,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城市经济与环境良性循环。

在公众最为关注的大气治理方面,《规划》提出到2017年,广州市的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即国家标准;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而在水治理方面,目标到2017年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到2020年,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到2030年,城市河涌水质消除劣Ⅴ类,即水质均达标。

除了大气和水质治理,《规划》还提出要推动港口、船舶、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强化船舶污染监管,到2020年,实现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并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及配套设施建设,分批次淘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鼓励靠港船舶依法使用低硫油。2020年,完成南沙港、新沙港等港口岸电建设,港作船舶、公务船舶岸电使用率达100%,加快装卸设施、运输车辆和港口内拖车“油改电”、“油改气”进程,基本淘汰高排放、服务年限超过15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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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