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首部实体绿化法规通过一审

2016年07月12日 09:21南充晚报张维

中国园林网7月12日消息: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这也是我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侯双林说,南充城市绿化绿量不足、体量不大、品位不高, 特别是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绿地严重损失。城市建设缺少绿化专项规划,绿化建设得不到保障。 随意侵占绿地和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尽快出台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对改善人居环境,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必要。

据了解,为了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效果,《条例(草案)》坚持绿色惠民,明确写入:“加强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三百米半径内应规划建设不少于一处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 五百米半径内应规划建设不少于一处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游园。”并明确提出健全城市绿化规划体系, 推动生态园林城市、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建设,开展立体绿化, 注重保护历史文脉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结合我市区域中心城市定位, 针对南充道路绿化绿量不足、 损绿毁绿现象突出等诸多问题,《条例(草案)》均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为避免在城市道路改、扩建过程中出现大面积移除行道树的问题,对相关审批程序作了规定。

市园林管理处处长陈果说, 过去对于城市园林绿化治理没有标准, 管理的时候没有充分依据。现在出台的《条例(草案)》,解决了规划引领不够、管理主体不明、管理标准不清、执法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先佐说,城市园林绿化涉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承载着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广泛征求和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了南充特色, 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会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通过专题调研、立法听证论证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保证出台的法规切实管用,能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南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一般实行三审制,《条例(草案)》 初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还要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论证协商会等多种方式开展立法调研,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第三次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推荐阅读:

全国首部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今起在淮实施

贵州:黔南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惠州:将从四个方面构建名城保护条例框架

湖北恩施:发出全国首部城市规划区山体保护条例

(来源:南充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