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种子法》启航 促种苗业发展

2016年07月20日 16:36新民晚报 金旻矣

中国园林网7月20日消息: 林木种苗,是造林绿化的基础。没有优良的种苗,就不会有高生产量和林分质量。今天,本市召开了全市林木种苗工作会议,对全市的种苗产业布局现状、“三五规划”进行了发布,并对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种子法》进行了解读。

全市苗木基地3600多家

据悉,全市林木种苗生产,既有国有育苗、集体育苗,也有社会育苗。现有苗木基地3600多家,其中国有苗圃24家,国家级良种基地1家,杉类和栎类等特色苗木基地6家,总育苗面积约20万亩,苗木总量11872万株,其中良种苗木数量112万株。

去年抽查公益林造林面积9105.6亩,抽查苗批数量206个,苗批合格率在90%以上,这说明造林苗木质量有所提升。

“十二五”期间,本市实施苗木品种结构调整和基地分级管理,国家级东方杉良种基地苗木生产能力达120万株/年,大力发展杉类、栎类等特色苗木基地。种苗产业初步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育苗新技术、新成果得到普遍推广。

树种结构不尽合理

然而,受资金和技术限制,种苗产业仍存在问题。

比如,树种(品种)结构不合理、种苗生产结构性过剩、种苗生产供应与造林需求的衔接问题等。此外,现有良种基地规模小,缺少长期稳定的投资,科技支撑不足,导致种苗生产科技含量总体不高,产品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在监管机制方面,也不太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苗标签未在造林中普遍使用。

制定完善配套法规

市林业总站表示,新《种子法》今年1月颁布实施,或许对全市种苗产业发展是一个契机。“十三五”期间,要加大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力度,提高种苗质量,加快种苗基地建设,调整苗木生产结构,为造林提供优质、品种多样和足够数量的种苗。

记者了解到,未来五年,本市将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和保存,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数据信息平台。公布林木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名录,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同时还将制定“上海市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方案”,为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提供科学依据。

在优质资源保护方面,将建立栎树种质资源圃200亩,加强东方杉无性系选育,培育东方杉容器苗200万株。

此外,本市还将提高市场监管,制定和完善新《种子法》配套法规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依法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在种苗交易集中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无证无签销售种苗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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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