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绿地被业主占 如何维护权益?

2016年07月22日 09:05番禺日报陈艳梅

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家里有一个小庭院能够种菜养花,这里不少人的梦想。一些住在住宅楼一样的业主为了实现自己的庭院梦想,悄悄地在自家前后安装了围栏将公共绿地变成了自家的庭院。如果一个住宅小区有一两户住户侵占公共绿地私建庭院,其他住户也会争相仿效。有的住户甚至还在围起的花园里建起凉亭,假山、小桥,挖水池养鱼。其他住户对于这种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是很有意见的,觉得小区公共绿地被占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有的住户甚至以物业公司管理不力为由,拒绝交物业费。这是让小区物管棘手的问题,而化解业主之间的矛盾的关键就是制止小区里某些住户的圈地乱搭乱建行为。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园区规划内的绿地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属于任何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对于违规占用绿地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整改并恢复原貌。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公司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解决,对情节较严重的物业公司可向所属区域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人士还表示,物业公司应该在业主私建花园初期予以制止,不过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业主对于物管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单往往不以然。对于此类事件,还是需要监察部门出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同时,部分业主私自占用绿地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全体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应依法要求国家行政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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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