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察右中旗倾全力打造自治区园林县城

2016年07月22日 11:19乌兰察布日报沈东辉

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近年来,察右中旗以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为目标,狠抓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参与园林绿化,逐步完善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园林县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园林县城创建扎实开展

◇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旗委、旗人民政府始终把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旗长为组长,旗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察右中旗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活动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园林单位领导机构。旗委、旗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察右中旗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将有关内容全部落实到各个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时间、任务和目标安排,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全旗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建设单位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强大组织领导体系,为创城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广泛宣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活动,需要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参与。在今年的创建活动中,由旗委宣传部、林业局和旗建设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通过广播、电视、设宣传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彩旗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城市绿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城市规划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单位和广大居民参与园林绿化的积极性,增强了美化、绿化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考评。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旗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多次对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强化阶段性考核,组织专门队伍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认真实施绿地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察右中旗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将城镇绿化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城镇绿化品位明显提升,围绕六纵六横七出口八公园,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迁建绿、立体营绿,完善城区景观型、休闲型绿化体系,全力打造“园林县城”。努力使城市规划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城市建设,服务于城区各族居民。目前,察右中旗共建设公园、广场14个,绿化面积107.93公顷;镇内各主要街道绿化全部完成,绿化面积71.8公顷;驻镇机关、学校24个,绿化面积11.47公顷;小区10个,绿化面积2.03公顷;东西出口、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绿化面积为60.13公顷;城南防护林建设完成绿化面积41.39公顷;加大察右中旗苗圃地建设,巩固续建苗圃地面积106公顷。且园区内绿地全部被城镇单位认养,使之成为了群众休闲娱乐,旅游度假的城镇绿色景观亮点。

严格落实《绿线管理办法》,大力实施绿地建设。为加快察右中旗自治区园林城县创建步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15年,察右中旗制定并实施了《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坚持在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不符合绿化规划要求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对现有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采取逐步迁出的办法,临时建筑及其构筑物则规定限期予以拆除。同时规定任何改造、改建、扩建、新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要求建设绿地,不得损坏绿化及其他设施,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目前,城镇已逐步形成了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相结合的有机完整体系。

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投入不足是制约创建工作的“瓶颈”。对此,旗委、旗人民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有计划地分期定额安排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共建、自建等多种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形成政府、单位、个人一齐上,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的格局,有效地推动了察右中旗园林绿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为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绿化覆盖率达35.11%

城镇绿化建设不断加强。两年来,各部门、单位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加强以道路绿化、空闲地绿化、绿地完善和树木补植以及拆墙透绿等城镇绿化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察右中旗园林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城市主要街道绿化美化成效显著,城市公共绿地面积进一步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城镇园林绿化形成了以乔、灌、花、草有机结合的园林绿化体系。目前,城镇建城区绿化面积达407.05公顷,建城区绿地率30.15%,绿化覆盖率达35.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9.27㎡。

察右中旗倾全力打造自治区园林县城 张文杰/图

积极实施城镇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各居住小区由专门的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绿地建设,共同促进了小区的绿化。目前,全旗城镇居住小区能绿化面积由包联小区单位进行绿化和养护,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更加优美。

立足生产绿地,积极培育和训化适合本地生产的各类绿化品种。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苗圃建设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培育樟子松150000株、云杉10万株,海棠果等树木30000株,填补了察右中旗常绿树木数量少、品种单一的空缺,在原有品种的基础上更丰富了苗圃树木的多样性。目前,察右中旗已自行培育出樟子松、云杉、小叶白腊、山桃、金叶榆、辽东丁香、榆叶梅、榆树等20余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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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城镇绿化大环境建设

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以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为目标,以改善城区环境为目的,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不断增加环卫投入,完善环卫设施,认真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狠抓市容市貌执法监察,确保城区环境做到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进行填埋式无害化处理。城区道路实现全天保洁,城区公厕专人管理,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设置规范,杜绝了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现象发生。

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

不断完善市政建设,绿化率不断提高。通过近年来的道路绿化建设,街道绿化普及率达95%。近两年来,城市道路建设工作重心逐步转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中,在各主街道设置了盲人砖道,对各主要路口进行了无障碍处理,增设了道路指示牌,重新划定了道路标线、维护了各类线路检查井。目前,道路改造率达100%、人行道铺设率达100%、道路装灯率达100%、路灯亮灯率达98%、道路标线率达100%。

大力发展城市供排水事业。察右中旗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处,目前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4.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24%。供热普及率达90.9%,城镇自来水用水普及率达95%,水质四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100%。

察右中旗倾全力打造自治区园林县城 张文杰/图

亮点

◎沙源和天保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全面完成承担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67.7万亩,项目涉及宏盘乡、库伦苏木、那日斯太林场、东梁林场、大滩乡、广益隆镇;全面完成承担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任务14.3万亩,涉及那日斯太林场、库伦苏木、大滩乡。

◎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顺利开展,农牧民稳步增收

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任务19.125万亩,涉及十一个苏木乡镇,一个园区管委会;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内容,认真编制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及时将任务落实到位。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健康发展,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2011—2012每年度62.02万亩,2013—2015每年度补偿面积84.86万亩,涉及公益林补偿的乡镇(国有林场)等管护责任单位签订了公益林管护合同,制定了考核制度,公开招聘护林员,进一步落实了管护责任。

◎通道绿化快速推进,建设标准全面提高

全旗推行“公开招标、竞争承包、费用包干、限期绿化、一次成型”的造林机制,通道绿化工作呈现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标准全面提高、各级政府投资不断加大的势头。并且通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了造林成活率。近年累计绿化107公里,完成中——四、中——卓、中——集、科镇南外环四条公路绿化,栽植樟子松、云杉、杨树、榆树、柳树18.6万余株,花灌木0.93万株。

◎义务植树尽责率不断提高,内涵日趋丰富

按照“基地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创新,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全旗义务植树活力不断增强,成效显著,涌现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新亮点,义务植树尽责率明显提高。五年完成整地12500亩,造林12500亩,共栽植杨树、樟子松、榆树等各类树木25.3万株。

◎城镇绿化步伐加快,绿化品位明显提升

山顶公园、镶兰生态公园、辉腾锡勒生态公园、纳令河人工绿化各具特色,成为全旗城镇绿化的新亮点。对7条主要街道进行了绿化美化,栽植各类树木600多万株,引进和推广了红瑞木、金叶榆、水蜡、卫矛、马莲、沙地柏等新品种,极大地提升了景观效果。

◎加强林政执法,持之以恒抓禁牧,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旗政府与各苏木乡镇(园区)签订责任状;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辆、设立宣传标语牌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禁牧宣传工作;各级禁牧舍饲工作督查组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不同时段的巡查力度,对屡禁不止、工作不力、散养牲畜毁坏林木严重的地区予以通报。

◎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杜绝各类火灾事件发生

重点时期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昼夜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确保12119报警电话畅通,防火期内对重点地区设立防火检查站;落实火源管理责任。分片包干,把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继续实行清山、清沟、清林的“三清”工作,在林区和林地集中地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全部控制在3‰以内和5‰以内,上半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强化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

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专项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对自治区督办、市政府转办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进行跟踪复核,按照法律程序对历年所有违法征占用林地集中清理,有的补办了手续。开展了爱鸟周、保护过境候鸟、利剑行动等系列宣传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共受理案件16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6起,处罚16人次,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狠抓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防控森林病虫害

加大国家一级森林害虫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的检疫和防控工作力度。对城镇绿化的林木已发生虫害的金叶榆、杨树蛀杆害虫450多株进行集中烧毁处理。四月初在那日斯太林场宿麻湾林区北树地落叶松林内设置昆虫饲养笼,定期放置目的昆虫进行观察其生物学特性。落叶松尺蠖和落叶松鞘蛾防治面积达2000多亩。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测报准确率100%,产地检疫率100%,“四率”指标都控制在自治区制定的目标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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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乌兰察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