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发展获得大力支持

2016年07月26日 10:43新疆经济报 刘毅

中国园林网7月26日消息:今年,新疆墨玉县阿克萨拉依乡阿亚克阿尔古乐村村民斯地库拉·吾布力卡斯木家的庭院发生了大变化,过去荒废凌乱的院子变得干净整洁,院里整齐栽种的核桃树和养殖的尼雅黑鸡,为斯地库拉·吾布力卡斯木全家增加了不少收入。

“原来乱七八糟的院子,竟然能变成增收致富的地方。”斯地库拉·吾布力卡斯木感慨地说。在县农业部门的帮助下,他重新规划了自家庭院,面积扩大到了1.5亩,他和家人在院里种植了核桃树并在树下养殖了黑鸡,鸡蛋每天净收入15元,算上核桃收入,庭院经济一年可为全家带来4000余元的收入。

据墨玉县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新疆墨玉县全县已清理庭院6.62万户,增加庭院土地3.12万亩,农民利用自家庭院进行林果、蔬菜等种植,庭院变大、家庭变美的同时,收入有了提高。

墨玉县的变化在南疆四地州已不是新鲜事。

7月2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获悉,今年,自治区农业厅围绕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扩大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项目建设规模,专门整合项目资金总量,旨在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挖掘农户增收潜力,逐步形成农民持续增收和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带动南疆四地州贫困户早日脱贫。截至目前,已落实到位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项目总资金9487万元,涉及四地州31个县(市)、435个贫困村。其中,26个贫困县(市)实现全覆盖,实施贫困户9100余户,惠及农民36000余人。

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朱岗介绍,庭院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利用院内外、房前屋后、住宅附近土地、空间,运用自有可支配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从事种植、养殖的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据统计,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庭院经济收入贡献率达10%—15%,农户新增收入的30%—50%,发展庭院经济,能为南疆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寻找新的就业空间,在农村逐步形成“集中精力搞经营、一门心思谋致富”的良好风气。

2015年,为了更好地促进强农惠农富农工作,自治区农业厅专门新设立了“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发展试点专项”资金,全年安排项目资金1734万元,实施农户1734户、惠及农民近8700人。项目实施对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并积累了项目建设管理的初步经验。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自治区农业厅加大了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并且更加注重项目实施的实效。今年,该项目申请以“因地制宜、尊重民愿、扶持贫困、相对集中”为主要理念,按照乡村申报、县市核实、地州审核、联合行文申报的项目申报流程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下拨后,各项目县(市)依托住村工作组和村委会立足区域资源优势,统筹考虑农户成员结构、劳动能力、技能特长因素,因户施策,重点支持贫困农户利用“方寸地”发展庭院设施农业型、庭院种植型、庭院养殖型、庭院加工型、庭院仓储型、庭院休闲观光服务型等有利于农民直接增收的“短、平、快”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当年建设、当年见效、长期受益,让农户真正享受到发展庭院经济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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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