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核查结果公布

2016年08月08日 16:42中国绿色时报周继鹏

中国园林网8月8日消息: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201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国家级核查结果的通报》,公布了2015年国家林业局对山西、辽宁、浙江、河南、陕西、青海、宁夏等7省(区)2013年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试点实施情况的核查结果。本次核查以省级验收数据为基础,抽查了7省(区)的32个县、57个乡级单位,共399个小班、面积39608亩。

《通报》显示,2013年,全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完成造林面积1606.8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04.1万亩,占总面积的93.6%,包括乔木林1022.35万亩,灌木林143.99万亩,木本粮油经济林219.33万亩,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99.92万亩,新造竹林18.51万亩;迹地更新102.79万亩,占6.4%。涉及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的1587个县(市、区、旗、森工局、国有林场)。

《通报》显示,山西、辽宁、浙江、河南、青海、宁夏等6省(区)的补贴造林完成率均在96%以上,陕西完成率为88.6%。

《通报》指出,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还存在一些单位造林保存率较低,造林小班新补植苗木比例高;个别省遭受极端气候灾害,林地损毁严重;一些省未按照自愿申报、自愿造林、先造后补的规定进行组织管理;有些单位将补贴资金直接用于地方造林工程,偏离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一些单位补贴造林基础数据摸底工作不扎实,存在公告公示不全面、不到位,合同签订、作业设计审批不规范,检查验收不及时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范资金使用。要加强应对防范极端气候灾害工作,强化后期管护,提高造林成效,充分发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在推进造林绿化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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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