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2日消息:作为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创新林业金融扶贫模式的标志性事件,9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在南宁签署《广西国家储备林扶贫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相互支持、合作共赢原则,共同加强创新和机制建设,发挥开发性金融独特作用,增强林业资源开发、林业产业发展对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把广西打造成林业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示范地区。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周清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秀隆、国家林业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在储备林项目、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合作。双方将支持纳入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的县域林业项目,积极发展林业综合经济,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改善生活;整合各方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产业扶贫融资机制和模式,支持规模化特色种养业、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以支持林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项目建设为重点,满足储备林建设及林区贫困户生产生活基本需要,配套支持林区通村屯道路、供水灌溉工程、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以及林区周边贫困村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将依托广西自治区林业厅的组织协调优势,运用开发性金融理念和方法,创新机制建设,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并联合其他金融机构以组建银团等方式组织和引领社会资金,支持广西林业精准扶贫及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增强林业发展对脱贫攻坚的支撑保障能力。
2015年,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签订《共同推进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确定广西为首个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试点省份。国开行对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承诺贷款100亿元,贷款期限27年,宽限期8年,建立了“林权抵押+风险准备金+林业保险”的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通过林地出租流转、投工投劳等方式获得综合收益。截至目前,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已签订合同41.2亿元,发放贷款32.8亿元,累计支持实施营造林面积205万亩,提供就业岗位约3.9万个,群众劳务收入7.9亿元,林农林地租金收入1.3亿元,支持范围涉及广西全部14个地市中的72个县区,覆盖25个连片特困县区,林业扶贫取得较好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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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