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唱响绿色生态“江西声音”

2016年09月19日 10:27江西日报夏晓 蔡攀攀

中国园林网9月19日消息:从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到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从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到在全国率先实行全境流域生态补偿;

从呵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到全省境内河流湖泊全部实施“河长制”;

从新余市率先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到全省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近年来,江西已成为全国最前沿的绿色发展理念和经验发布之地,在生态文明领域不断发出“江西声音”。绿色发展,知行合一,江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生态文明理念。

2015年,江西全部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2.4%,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5%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江西环境综合质量达到了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

天更蓝了、地更绿了、水更清了。这一系列成绩的背后,离不开生态文明制度的创新。

创新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

秋天的北潦河在阳光下格外美丽。河边桂花飘香,两岸绿树成荫,各色花朵交相辉映,潺潺流动的水中,鱼儿欢快地畅游。

每天清晨,张先湧划着竹筏沿北潦河而上,捡拾漂浮的垃圾。他每天早晚不仅要给河道保洁,还要巡查是否有人采砂、电鱼、倾倒垃圾,再及时上报给河段长。

位于靖安县境内的北潦河,流经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曾经因为无人管理,采砂、电鱼、倾倒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2015年,靖安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并于当年8月在全省率先试点“河长制”。

由于河湖管护工作涉及面广、职能交叉重叠,多年来一直存在“多龙管水、群龙无首”的尴尬现象。河湖管护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靖安明确提出“把河道当街道管理”,成立“河湖管护委员会”。构建了由4名县级河长统筹引领、11名乡镇河长推进落实、50名村级河长常态监管的三级管理体系,实行分级挂钩,明确责任范围;水务、环保、国土、公安、林业、农业等21个单位为联动部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护网格,对全县11个乡镇、75个村境内河道、支流、水库、山塘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和分段问责,实现区域内河流无缝覆盖。每个村庄都在村口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河流的村规民约。

一年后,大自然给予北潦河慷慨回报:鱼虾重新回到河流,清澈的水流引进千家万户。

目前,全省境内河流湖泊已全部实施“河长制”,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任省级正副“总河长”,7名省领导分别任境内主要河流、湖泊“河长”,高位推动河湖管理与保护。

如今,“河长”管住“多龙治水”,为江西留住了一方清水。

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虽然,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但生态系统却十分敏感脆弱。如何保护好这块最亮的“金字招牌”,江西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过去,江西的生态补偿多为阶段性政策,以项目作为补偿方式,缺乏系统、稳定、持续、有序的法律保障和组织领导及资金渠道。然而要想获得长效发展,政府就必须主动作为,提升服务能力,对补偿成效负责。

按照“保护者受益、受益者补偿”的原则,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筹集分配下拨了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正式启动全境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江西也由此成为全国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力度最大的省份。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将在全省所有100个县(市、区)内进行分配。与此同时,对于年度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地区,将扣除当年补偿资金的30%至50%,所扣资金纳入次年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总额。分配到各地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将由各地方政府统筹安排,用于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民生工程等。此外,我省还将加大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奖励政策,建立“五河”和东江源头生态保护区奖励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因生态保护丧失发展机会或增加的发展成本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那么,如何算出生态资源资产的各项经济账并确立补偿的标准就成了实施生态补偿的关键一环,也是最为基础的一步。

今年6月,宜春市、抚州市和安福县、兴国县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探索编制出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在生态保护这项事业中,谁都不能坐享其成,谁也不能逃避责任,破坏者付出代价,保护者得到奖励,这才是还原了最为基本的人类法则。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

在河湖流域治理过程中,江西创造性地推出流域生态补偿、生态红线保护、资源使用管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环境司法保障、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等改革制度,相继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一揽子改革文件,全省河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省发改委主任吴晓军告诉记者,紧紧围绕国家明确要求江西重点推进的生态补偿、河湖管理与保护、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等方面改革,强化制度探索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导向机制。

成功的经验不断得到复制和推广,江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谋求突破和超越。

政府职能创新——

2015年,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当年完成对渝水区原区长和市环保局原局长的审计,今年又对市林业局长进行任中“生态审计”。领导干部离任,不仅要审经济账,还要审生态账。

2015年,江西建立覆盖省、市、县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考核体系,连续两年开展考核;调整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加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用水总量控制等5个考核指标。突出生态红线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两个问责,传递出江西拒绝污染的强劲信号。

法制建设创新——

分宜县检察院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多发性犯罪,保持惩治生态资源犯罪高压态势,自去年以来,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12件24人,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为了加强协作凝聚环保合力,该院与县环保局、国土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了《关于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生态检察室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生态检察室,健全生态执法联动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

执法路径创新——

今年8月,上饶市进行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分散在林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林业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统一由上饶市林业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独立地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2015年1月,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江西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这一条条制度、一项项举措,为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立了一个“立体保障网”。

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江西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路上坚定前行。

推荐阅读:

生态旅游成为吉林新名片

河南:千里生态廊道护水脉

泛娱乐生态开发是主题公园着力点

湖北十堰:高效生态农业助农增收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