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

2016年09月23日 11:06人民政协网

中国园林网9月23日消息:作为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将森林城市建设列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在2016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召开期间,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请他谈谈森林城市建设方面的心得与未来部署。

在中国特色森林城市建设道路上,哪些经验可供坚持和借鉴?

森林,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元素和基本色调。美不美,看山和水;只有山清,才能水秀。没有森林,就没有青山绿水,就不会有良好生态,美丽中国便无从谈起。

但是,我们国家本来就缺林少绿,而且森林大多分布在远离城市的山区林区,很难满足城市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进林”的要求。为了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2004年,在全国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的倡导下,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在城市居民身边增绿,让居住环境绿树环抱、生活空间绿荫常在,更加便捷地享受造林绿化带来的好处,提升幸福指数。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从实践看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形成了一些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和做法。

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森林惠民,把以人为核心的思想贯穿到森林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在森林城市建设过程中,以人为本既是指导思想,更是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森林建在哪里、建什么样的森林、如何发挥森林的功能都要以人为本这三个方面。一言以蔽之,就是把增进居民生态福祉的要求体现到规划编制、工程实施、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各方面,切实把森林城市建设办成顺民愿、惠民生、得民心的德政工程。

二是坚持尊重自然,遵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通过人工方式打造出近自然的城市森林。一直以来,在森林城市建设中,都倡导以本地天然森林群落为参照,来选定造林树种、确定造林模式和管护措施,要求切实做到“三化”:首先是造林树种选择的本地化,明确乡土树种的使用比重不得少于80%;其次是森林绿地配置的多样化,形成乔灌草复层结构和组团分布;第三是管护措施的近自然化,避免过度人为干预。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对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完善。山水林田湖是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修复的重大战略思想,理所当然是森林城市建设的根本指针。这就决定了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既要将发展森林作为中心任务,摆在最为重要的位置,又要统筹兼顾湿地保护、河流治理、防沙治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使各种自然生态系统通过森林城市建设实现有机统一、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切实消除造林绿化中的城乡二元结构。森林城市的建设范围覆盖城市全域,既包括中心城区,也包括城市郊区和乡村。所以,森林城市建设实现了三个“一体化”:首先是规划的一体化,确保乡村与城区造林绿化在同一个规划中体现;其次是投资的一体化,逐步做到投资渠道和投资标准的一视同仁;第三是管理的一体化,逐步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

五是坚持共建共享。森林城市建设实质上是一个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是政府施政的应有之义。各级政府必须承担起组织领导、规划编制、资金投入、指导监督、考核考评等责任,确保森林城市建设有序有效推进。同时,森林城市建设又是一项改善民生、普惠百姓的公益事业,需要各个方面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共建森林城市、共享美好家园的生动局面。

森林城市建设未来有哪些计划和部署?发展方向在哪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方面,到2020年,希望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1000个森林村庄示范,使城乡生态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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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过程中,我们提出要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特别是要将城市功能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造林绿化;保护城市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构建环城生态屏障;开展村镇绿化美化,打造乡风浓郁的山水田园。

林业部门将围绕增强居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各类公园、绿地免费向公众开放,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方便公众进入森林、享用森林。依托森林发展种植、养殖、游憩等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围绕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创新开展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中原、关中—天水等6大城市群生态空间的连接,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扩大城市群生态涵养空间。

执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

森林城市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要想把工作做好,需要一系列保障因素:

首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推动林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要推动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摆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督促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森林城市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其次,必须科学编制规划。要依据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编制省级规划,科学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要谋划启动一批森林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发挥好现有林业工程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要督促和指导城市政府编制一个期限十年以上的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确保森林城市建设有规划引领、有工程带动、有资金支撑。

再次,必须完善政策支持。要推动各级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建设资金。要建立起多元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城市建设。要制定奖补政策,对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进行补贴,对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给予奖励。要划定生态红线,确保森林城市建设用地需要、生态建设成果及自然山水格局。

同时,必须强化科技支撑。要积极解决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理论和技术问题,完善评价体系和技术规范,加强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加强森林城市建设的人才培养,加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建立起森林城市生态定位观测网络;推进国际合作交流,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

此外,必须坚持务实有序推进。要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增强森林城市建设的实效性。坚持循序推进,反对违背自然规律的蛮干行为,特别是运动式推进的做法。坚持务求实效,反对违背群众意愿的形象工程,特别是大搞奇花异草的做法。坚持勤俭节约,反对一切形式的铺张浪费,特别是大树古树进城和非法移栽的做法等。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森林城市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未来一定要从国家战略全局和人民生态福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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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