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016年09月30日 12:20中国绿色时报王钰

中国园林网9月30日消息: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吉林、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所属87个林业局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批复》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相关预算规模,充分调动各地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积极性。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新纳入的县(市、区、旗)要尽快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在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等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是松花江、嫩江、黑龙江水系及其主要支流和众多湖库的重要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区,是“两屏三带”东北森林带的主要组成部分,庇护了全国10%以上的耕地和最大的草原,对保护东北粮仓、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极为重要。

目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共有87个林业局,所辖森林面积占到各县域森林面积的70%以上。林区现有人口494.3万人,其中职工72.5万人,林业局在保护区域生态的同时,还要谋划林区群众的生存发展。在管理体制上,各林业局均为县级建制,辖区与地方县域交叉,但行政和社会关系均与各县分开,独立运行,虽然承担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却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

据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的共同努力下,将87个林业局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发挥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功能,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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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