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推进热带花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17年10月10日 08:50海口日报光明

中国园林网10月10日消息: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推进热带花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和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总面积达到25万亩,总产值达到70亿元,销售总额比2015年增长2倍,达到50亿元;到2025年再实现翻一番,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产值达到140亿元、销售额达到100亿元。

支持海口申报花卉地理标志产品

《方案》提出,加大对新型花卉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将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农业补贴、保险补贴向花卉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新型花卉经营主体倾斜,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花卉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快建设集研发、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花卉产业园区,推进花卉产业风情小镇、花卉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以三角梅、一品红等为主的盆花、切花基地项目建设。

推进花卉+全域旅游、+休闲农业、+美丽乡村、+森林康养、+美容保健等业态发展。将花卉产业风情小镇、花卉主题公园打造成重要旅游景区。将花卉生产基地向农家乐、休闲旅游等相关服务业延伸。开发与热带花卉相关的诗歌等文化产品。在海口市建设1个集现货交易、电子拍卖、仓储物流于一体的区域性大型国际花卉交易市场和物流中心。支持在三亚市、儋州市建设区域性花卉专业市场。

实施区域品牌战略。着力打造热带切花切叶、高端盆花、观赏苗木和盆景等区域性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体系;支持海口、东方、乐东等市县政府申报鲜切叶、菊花、金钱树等地理标志产品。创新三亚国际兰花博览会、海口迎春花市、三角梅花展、昌江木棉文化节等节庆内容和方式,争取举办“中国杯”插花花艺大赛、盆景交易大会和国际花卉插花艺术节。建立1个省级花卉工程技术中心、3个特色花卉育种中心。

销售自产花卉免征增值税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花卉新优品种引进推广、研发创新、标准制定、质量认证、市场营销和品牌创建等工作。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花卉免征增值税,对企业种植花卉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五”期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规定的进口花卉种子(苗)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免税。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优良品种花卉及种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方案》提出,探索将生长期较长的观赏苗木纳入抵押林权范围,试点开展盆栽花卉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开发花卉金融信贷产品。设立海南花卉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有需求、有意愿、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开展花卉种植保险试点,省和市县财政可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支持。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设施农用地中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花卉的检疫证、运输证等放行手续实行无节假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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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