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0日消息:黑龙江省林业厅全面完成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限额制度,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一是按照国务院及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代省政府起草并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地方林业“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印发了《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分解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将“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到各个编限单位。二是组织召开了全省森林采伐管理工作会议,对“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相关文件进行了讲解,安排部署“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有关规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采伐灾害木使用采伐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天然林出材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四是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管理,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到目前,资源处共受理审批林木采伐许可115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920份。
第二、强化林地管理,加大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为确保全省重大工程使用林地,采取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效率、化解难题、加强沟通等措施,省林业厅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了与外业调查、组卷报批有关的协调会、推进会、沟通会;简政放权,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下放到市、县林业局和农垦总局;取消了专家评审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经积极汇报沟通,资源处的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的大力支持,国家林业局已批复的项目中,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时间最短的5个工作日,平均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比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平均减少了一半。今年截至到目前,林业厅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5项,审核面积1740.4375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3981.3007万元;审核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65项,审核面积531.9555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7955.0764万元;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3项,审批面积4.0447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60.6711万元;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15项,审批面积37.2355公顷。
第三、抓好监督检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全省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代省政府起草并向全省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的遵循原则、清理范围、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好省政府文件精神,于4、5两个月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进行了督导。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向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全力推进、确保质量、按时上报,并制定下发了《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进展情况统计表、完成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地及时上报,便于掌握情况、指导工作。二是加大重点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对国家林业局2015年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中关于勃利县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通报,林业厅高度重视,厅长杨国亭于2月24日约谈了七台河市政府主管领导、勃利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县林业局主要领导,要求认真调查整改,依法依纪责任追究。在省林业厅的积极督办下,勃利县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同时,对有关政府和部门领导进行了问责,勃利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县林业局局长、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相关乡镇政府领导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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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