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何鄂郑重发声:仿冒的城雕是城市垃圾

2017年01月13日 16:17兰州新闻网高宏梅

山东德州的仿冒作品

山东阳谷县的仿冒作品

中国园林网1月13日消息:随着山东滨州仿冒“黄河母亲像”的“摇篮”被依法拆除,我省雕塑家何鄂终于如愿以偿,结束了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官司。12月29日,年过八旬的何鄂女士接受了记者采访,向媒体道出了她的心声。为了表达自己五味杂陈的心情,她再三斟酌亲自书写了近2000字的文字,表达了自己的另一种担忧。

人们会误认为那些蹩脚的、低劣的仿冒的《黄河母亲》就是我们享誉海内外兰州的《黄河母亲》,这种“误认”必然对作者带来极大的伤害。

好城雕是城市的眼睛

何鄂说,这桩著作权的纷争,真正的核心是维护新文化建设之争。文章开头她用两个沉重来形容她的心情。

沉重一:我们要建设文化强国,我们主持建设文化的主体是政府,而山东滨州2009年执政的政府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却公开主持了仿冒《黄河母亲》的《摇篮》施工与建造。政府居然一不知侵犯了著作权,二分辨不出公共艺术作品水平的高低好坏,造成了一座重400吨巨石仿冒伪劣作品的出世。好的城市雕塑是城市的眼睛、城市的精神、城市的名片,差的城市雕塑只能是给他所在的城市减分,甚至抹黑;沉重二:由于政府运用了公信力与权力,在违背《著作权法》的基础上花大力气投入的愈多,损失就愈大,政府的钱实际上就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的钱,花错了地方,伪文化终究会被社会拆除,其劳民伤财之大令人痛心,这绝不是老百姓愿意看到的结果。

部分山寨“黄河母亲”仍然存在

让何鄂感到无奈的是,山东滨州的山寨雕塑倒下了,但在山东、陕西其他区域仍有部分山寨黄河母亲像存在。她告诉记者,2002年陕西合阳洽川,一位私营老板仿冒了一件《黄河母亲》,现场置钱箱、置香炉、磕头垫,引游人购船票上岸看像。

2009年又出现山东滨州市、山西大宁县两地政府主持建造仿冒《黄河母亲》。在山西河曲、山东德州市、保德县、阳谷县等地仍存在着多座仿冒的《黄河母亲》,这些低劣的雕像每日每时还在向观众散发着负面的假恶丑的影响。这比起陕西的私营老板仿冒挣钱更为严重,危害更大。因为他们同时在主持公共艺术的建造,公共艺术建在公共场所是政府主持文化建设,服务百姓的公益项目,是政府对人民的回馈,是为了让人民大众进行艺术的欣赏、文化的享受。仿冒的城雕是城市垃圾,以低劣的所谓“文化”强迫给人们观看,污染了人们的视觉,误导了人们的审美取向,使整座城市降低了品质,蒙受了羞辱。

维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对她来说,对一个有良知的雕塑家来说,如果只考虑出好作品,对出现了假冒伪劣置之度外、视而不见,没有明确的是非观点,这让她无法接受。“黄河流经九省,甘肃兰州首创首建,陕西、山西、山东三省仿冒,四个省都有了真、假《黄河母亲》,如不刹车常此下去,如何得了?她认为仿冒首先是对兰州市最大的伤害,人们会误认为那些蹩脚的、低劣的仿冒的《黄河母亲》就是我们享誉海内外兰州的《黄河母亲》,无疑这种“误认”也必然对作者带来极大的伤害。”

维权之路虽然很艰难,结果毕竟是好的,何鄂肯定了当地政府的做法,也表达了帮助她维权律师的谢意;“能果断拆除的决策是值得肯定的,体现了本届政府领导人的文化修养以及对城市文化建设的高品质要求,是社会的进步,体现了法制社会的健全发展,必将为当代文化的繁荣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与空间。这次山东滨州结束了侵权遗留问题,不仅仅是我个人努力的结果,更是在这长达8年的维权路上,一直有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马雪峰律师为代表的法律支撑,有甘肃省版权局负责人夏玲女士的鼎力支持,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雕塑学会、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兰州市文化系统以及甘肃、兰州、全国几十家媒体、电视、报刊全力支持、推动的结果。”

第一个山寨“黄河母亲”拆除了,但之后的维权之路仍然不轻松,“我坚持一次次的维权,时至今日,全社会的维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希望有朝一日那里的主管部门能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也能像山东滨州一样早日拆除,去城市的伪文化垃圾,还老百姓一个纯净的精神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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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