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6日消息:贵州省锦屏县近年来通过建立“处罚+补植”的森林生态修复机制,在涉林案件判决前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2016年,锦屏县签订“补植复绿”协议18份,相关涉林刑事案件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失恢复费7万余元,补植复绿面积1017.5亩。
锦屏县出台《关于建立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生态损失恢复机制的意见》,明确生态损失恢复方式有直接补植复绿和缴纳生态损失恢复费两种,适用于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故意毁坏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发生后至刑事判决作出前,由锦屏县森林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锦屏县林业局签订生态损失恢复协议,在接受刑罚处罚的同时,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因违法行为而遭到破坏的森林资源加以恢复。
推荐阅读: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