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17年03月20日 11:32交易所

中国园林网3月20日消息: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 3月 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7年 3月 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监事卢歆回避表决。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监事卢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监事卢歆回避表决。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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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