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于2017年底完成

2017年04月10日 14:39齐鲁网-闪电新闻李杨

中国园林网4月10日消息:10日,记者从山东省林业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省1/2国有林场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潍坊市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在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据了解,山东省在册国有林场为155处,实有153处(临沂市河东区国有石河和滨州市邹平县国有经济两林场林地已全部被占用,职工被转移安置,单位未注销)。其中,泰安、临沂两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所属41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已于2015年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现实有改革任务的国有林场112处,除省直属的3处,其余109处分布在15个市。目前,市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已全部完成。

在县级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潍坊、威海、滨州、莱芜四市所属14个县(市、区)已上报省政府。据悉,潍坊辖区内包含昌乐孤山林场、寿光机械林场、青州杨集林场、青州驼山林场、临朐沂山林场、临朐嵩山林场、临朐九山林场、临朐丹崮林场等多处国有林场。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潍坊坚持“因养林而养人”,保生态、保资源、保管护、保运营、保稳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潍坊市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改革,着力构建林银企合作机制、工商资本融资机制、众筹众创众投等社会资本融资机制。通过上述制度创新,潍坊市国有林场改革最终得以快速、顺利进行。

据山东省林业厅公布数据显示,山东省55处国有林场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占全省112处有改革任务国有林场数量的1/2,55处国有林场全部被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合理定编的基础上,从2017年1月份全部实现了财政全额拔款。此外,改革中还有26处国有林场也已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所在县(市、区)政府承诺,待省政府批复方案后,职工工资等费用从1月份补齐。截至3月20日,未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国有林场还有57处,分布在全省11个市,包括4处(青岛3处,东营1处)国有林场虽未定性和核定编制,但职工早已落实财政全额工资。另外,山东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从4月开始,将由厅级领导带队对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县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进展情况、政策、措施(方案)落地情况,确保含潍坊在内的17地市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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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