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即将全面建立林长制

2017年09月14日 17:28安徽种苗

中国园林网9月14日消息:9月5日上午,安徽省林业厅厅长程中才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厅领导齐新、黄昕晖、邱辉、唐丽影、江贻东及办公室主任出席,驻厅纪检组、厅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情况及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8月31日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即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这是全省林业系统的一件大事、要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省林业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力以赴推进林长制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建立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对塞罕坝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重要抓手,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全省林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建立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要突出制度建设,细化实化林长制。林长制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全方位、全过程的责任制度,涵盖林业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抓紧建立配套制度,包括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工作督察、考核问责等,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开展。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提前谋划,认真研究落实。

三要建立办事机构及工作运行机制,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省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借鉴河长制的做法,由省林业厅厅长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各位厅党组成员任副主任,并在省林业厅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具体承担省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四要狠抓当前,切实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意见》印发后,省内主流媒体特别是安徽日报要全文刊登,有关媒体、网站要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步伐,争取年底前各市方案全部出台,明年在县、乡、村全面推开,基本建成五级林长制体系。五是筹备召开第一次省级林长会议和林长制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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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种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