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获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017年09月20日 11:03中国江苏网

中国园林网9月20日消息:从连云港市绿化委员会获悉,国家林业局如期下发了《关于对江苏省连云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复函》,对连云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这标志着连云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拉开序幕。连云港市林业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搞好城乡绿化造林工作,重点抓好山体绿化和沿海绿化造林工作,争取早日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连云港市地处南北过渡地带,是全省为数不多的生态独特、资源丰富、山海相拥的沿海城市。多年来,连云港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绿色连云港”建设,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全市还广泛营造“青年林”、“记者林”、“三八林”等纪念林建设,“植绿、护绿、爱绿”已经成为社会新风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十二五”以来,连云港市抓好各项城乡造林工作,重点抓好山体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先后实施完成山体生态造林超过500公顷,林相改造超过100公顷,有效改善了森林结构和景观效果。完成沿海防护林建设1.77万公顷,并在全市建成了169公里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系统。目前,全市森林面积超过2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6%。全市已建成一个国家级、5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为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连云港市先后新建改建苍梧绿园、新丝路公园等一批高质量的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4平方米,建成具有美化、绿化、文化三化结合特色的街旁游园150余处。市区还建成了112个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建成区绿地面积达6292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按照国家林业局复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作出的“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相统一,坚持城区绿化与乡村绿化相统一,坚持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相统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大力培育近自然城市森林,严禁天然大树进城。同时,还将尽快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10年期),并将逐步付诸实施。此外,连云港市还将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并将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力争早日跨入国家森林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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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