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单位公示

2018年04月13日 16:01国家林业局网站

中国园林网4月13日消息: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公布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经济林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林产业是绿色富民产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推动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有利于发挥品牌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提高经济林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落实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推荐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造经函〔2017〕65号),按照自愿推荐的原则,在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司确定北京市平谷区等42家单位为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现予以公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创新发展理念和产业推动措施,大力实施经济林产业品牌战略,营造重视品牌、打造品牌、维护品牌的产业创新发展氛围。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突出优势与特有品种,加强总体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品牌产业项目的扶持,并推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优化品牌发展政策环境。指导创新经济林栽培技术模式,开展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实行追溯问责,推动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经济林产品。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高品牌产品社会影响力。打造既有区域特色,又能体现绿色生态的经济林产业区域品牌,带动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优质品种、特色产品,紧密对接社会消费新需求,着力加强区域品牌设计,合理确定品种发展规模、种植方式和产品加工类型,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牌产品。建立本地产品种植、生产与经营主体质量与安全监控数据库,开展品牌产品质量与安全经常性自查,用质量和信誉铸实品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建立“互联网+经济林品牌产品营销”、农超对接等新型销售模式,推动实现“一站式”营销。推广经济林种植与果园采摘、生态游憩等综合发展的先进经营模式,提升经济林产业适应市场变化、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扩大品牌产品出口创汇,增加经营收益。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品牌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适时反馈我司,以便进一步宣传推广,促进全国经济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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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