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在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

2018年04月18日 16:19农民日报毛晓雅

中国园林网4月18日消息:“林业的主要领域在农村,主要从业人员是农民,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和潜力,一定大有可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张建龙分别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助力产业兴旺,要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基地,确定一批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和生态文化村,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动产业兴旺。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确保生态宜居,抓好“四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农田林网建设等身边增绿行动,着力打造生态乡村,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力争到2020年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

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倡导文明乡风,全面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坚决制止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大力弘扬乡村生态文化,保持乡村原始风貌,真正留住乡情、记住乡愁。

加大林业精准扶贫力度,保障农民生活富裕。近年来,林业在贫困地区选聘生态护林员37万人,精准带动130多万人增收和稳定脱贫。未来几年,还将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助力精准扶贫。力争到2020年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通过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约1500万贫困人口增收。

恰逢3月12日植树节,张建龙告诉记者,随着国土绿化的推进和人们生态意识的增强,义务植树工作面临着新挑战。一方面,人们改善生态的愿望、爱绿植绿护绿的自觉性越来越强,植树渐成风尚。另一方面,各地城镇周边、交通便利的地方已基本完成绿化,可用于义务植树的地块越来越少,宜林地大多处于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致使公民参加义务植树越来越难。

为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发展,2017年6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方便群众、重在参与、不拘形式、灵活多样”的原则,将尽责形式拓展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形式等8类,并明确了每类尽责形式的内容和折算标准。这既利于公民履行植树义务,也利于统计义务植树参与人数和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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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