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环境治理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05月22日 14:46浙江在线江帆 孙莉

中国园林网5月22日消息: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在刚刚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及了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浙江,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兴。近年来,浙江省在水环境治理的征途中,步履铿锵,走在全国前列:“河长制”领跑全国、农村治污全球点赞,从“寻找可游泳的河”到宣示“彻底剿灭劣Ⅴ类水”,从率先启动“五水共治”到公开承诺“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浙江的水环境治理已交出一份份优秀答卷。

多年治水,浙江省治水成绩亮眼

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深入推进的长期工程。

近年来,浙江省加强水环境治理机制创新,推进水环境管理网格化,形成了党政负责人牵头领衔、多部门联合作战的“河长制”机制,形成了一套创新的治水工作体系。“五水共治”治出水环境质量改善,治出转型升级新局面,得到百姓广泛点赞,成为治省兴省的关键之策。

回望5年前的浙江,八大水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12年,全省有32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水,31.7%的断面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陷入“江南水乡缺水”的窘境。

针对污染顽疾,2013年11月,浙江省委作出“五水共治”重大部署,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2014年到2015年,浙江省全面开展“清三河”,并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2016年,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浙江省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劣V类断面削减和“清三河”防反弹,深化落实河长制,强势推进治水工作。面向“十三五”,浙江省许下承诺: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这一年,恰逢2015年国家“水十条”发布一年之际,浙江省也出台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浙江“水十条”),为后续的水污染防治确定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去年年底,浙江省基本全面剿灭了劣Ⅴ类水。与此同时,环保部公布了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国家“水十条”)考核结果,浙江省被评为优秀,并夺全国第一名,获得国家“水十条”奖励专项资金1亿元。

据悉,今年1至3月,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良。221个省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78.7%;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满足功能要求断面占83.3%。以此同时,浙江还启动了“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建设,计划建设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200个、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30个“污水零直排区”100个,美丽河湖100条(个)共计500公里。

破解治水难题的浙江经验

浙江治水,俨然成为全国治水的一道标杆。那么,这其中的浙江经验有哪些?

首先是河长制。以河长为责任人,浙江省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网,联手共护一江清水。全省各地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工作考核,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对河流湖泊尽心尽责地保护,已成为全省河长的共识。

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2014年以来省级有关部门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治水政策性文件100多件。

建立跨区域“五水共治”联动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跨行政区域联合治水的指导意见》。比如:丽水和温州签订协议,共同保护八百里瓯江;嘉兴和湖州携手治理界河,实现两市交界处河道责任全覆盖……浙江省按照“共治共赢、属地负责、预防为主”的原则,探索跨行政区域联合治水模式,确保跨区域治水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跨区域河流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省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全覆盖,从2015年起,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在各县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

最后,加强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建立科技治水共享平台。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亦被融入浙江治水格局中,搭建起了多功能的智慧治水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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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