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制售假农药 依法被判刑

2018年06月12日 14:07南阳日报王淼 周勤 周建明

中国园林网6月12日消息:近日,宛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假农药案,制作方负责人和销售方负责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3月,被告人吴某通过网络搜索到被告人何某生产的花生种衣剂后,在没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及未辨明该药品真伪的情况下,从何某处先后四次购买花生种衣剂共计248箱,以每瓶20元的价格向宛城区高庙镇、红泥湾镇等周边地区的花生种植户销售。后经鉴定该批农药为假冒伪劣农药,总计造成农业损失近30万元。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主动赔偿受损农户40余万元。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何某在无农药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冒用他人的农药登记证,组织人员生产花生种衣剂进行包装后对外销售。经过审理,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4万,缓刑期间,禁止在3年内从事农药农资生产经营;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4万,禁止在2年内从事农药农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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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