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公示

2018年09月13日 11:19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园林网9月13日消息: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拟批准27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现将拟批准的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3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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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号楼427室

邮政编码:100013

敬告公众和相关单位,本项工作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办公室专门负责,未授权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承办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

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乡市、武宁县和崇义县,山东省济宁市、聊城市、滕州市、邹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阳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重庆市荣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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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