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14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受处理

2019年11月21日 10:37河北新闻网

为进一步净化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环境,促进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健康发展,今年10月,省市场监管局对我省28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经检查,24家机构资质条件不满足资质认定能力要求,71家机构存在违规行为,13家机构现场部分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1家机构未主动参加京津冀能力验证项目考核,5家机构现场能力考核不合格。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省市场监管局暂停24家现场资质不满足条件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暂停71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缩减14家部分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暂停5家部分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暂停24家现场资质不满足条件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尚义县环境监测站、蔚县环境监测站、沽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康保县环境监测站、承德县环境监测站、承德市室内环境污染监督检验站、平泉市环境监控中心、滦平县环境监测站、隆化县环境监控中心、廊坊市辐射环境监测站、永清县环境监测站、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孟村回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海兴县环境监测站、盐山县环境监测站、献县环境监测站、饶阳县环境监控中心、深州市环境监控中心、枣强县环境监测站、邯郸市峰峰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邯郸市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中心、滦南县环境监控中心(原滦南县环境监测站)、望都县环境监测站。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