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8大任务保护秦岭 实现“山青水净坡绿”

2019年01月14日 09:49华商报

中国园林网1月14日消息:1月10日,西安市政府发布《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提到对秦岭保护的五大基本原则和八大主要任务,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红线管理。

恢复并增强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

方案的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针对秦岭生态环境现状,按照维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综合治理要求,实施积极的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并增强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

方案确立了保护秦岭生态的五大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红线管理,生态红线范围内实施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

(二)因地制宜原则。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域,按照区域功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自然环境,区域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确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三)可行性原则。在实施生态修复时,应有一定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保证,合理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管护,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实施的技术措施在实践操作中具有可行性。

(四)自然修复和人为措施相结合原则。生态修复应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保留原有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采取人工修复措施,促进自然修复。

(五)“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监管职责。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考核

方案还确立了保护秦岭八大主要任务:

(一)秦岭植被生态修复。以秦岭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为目标,采取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灌木林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大秦岭北麓直面陡坡与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力度,提升森林质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二)水源涵养林建设。对秦岭北麓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饮用水源地上游、取水口及淤塞区域周边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水源地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调节径流,抑制洪涝灾害的作用,确保城市水源持续有效供给。

(三)水土流失治理。以浅山区、黄土台塬区水土流失治理为目标,采取小流域治理、人工造林等措施,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为目标,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采取排险、固坡、加筑挡墙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人工措施,创造良好立地条件,选择地方优势乔灌木和地被植物,建立稳定的植物群落。

(五)水生态修复。以河流生态恢复为目标,在维持河流自然形态的基础上,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对河道实施生态化修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退出禁止开发区内的中小水电站,营造沿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修复河流及沿岸生态。

(六)环境污染治理。以秦岭生态保护区污染治理为目标,开展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使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七)秦岭绿道规划及建设。统筹考虑秦岭周边区域环境提升,围绕国家公园建设目标,做到“大有协调、小有特色”,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串珠成线、以线带面,打造以自然郊野景观为主的生态绿道,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八)其他生态修复工作。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导策划,自行组织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

方案还规定,1月30日前,由西安市秦岭办牵头委托资质单位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的生态修复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秦岭北麓生态修复总体实施方案,落实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地点、阶段目标、资金预算、资金来源等。

建立对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部门的生态修复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各区县及高新区年度任务纳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体系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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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