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已建立47个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2019年04月12日 09:37西藏商报

中国园林网4月12日消息: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充分肯定了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记者了解到,目前,西藏天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45.9%,2018年西藏天然草原面积8893.33万公顷,居全国第一。自1988年建立珠峰自然保护区以来,西藏已建立4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1个),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一。藏羚羊由20世纪90年代的6万余只增长到目前的20万余只。

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西藏取得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成就。那么,这些成就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记者了解到,目前西藏森林覆盖率达12.14%,森林蓄积量22.83亿立方米;天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45.9%,2018年西藏天然草原面积8893.33万公顷,居全国第一;湿地652.9万公顷,居全国第二。

与此同时,西藏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陆续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还相继出台《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指导意见,为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区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退耕(牧)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自2017年来,在容易造林的地区按照“人均5棵树,消除无树户、消除无树村”的目标,西藏大力推进全民植树。

西藏生态保护区面积也是不断扩大。业内人士介绍,自1988年建立珠峰自然保护区以来,西藏已建立4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1个),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一,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建立了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36个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转移支付范围,建立了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湿地公园以及3个国家级地质公园。

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国家还持续加大对西藏生态保护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实施生态补偿的投入,自2001年以来累计兑现森林、草原、湿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6亿元。

数据显示,目前西藏拥有高等植物6600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8种,西藏特有植物855种,列入西藏重点保护植物40种;列为国家和西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0种,西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三有”动物352种;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动物110种。藏羚羊由20世纪90年代的6万余只增长到目前的20万余只,藏野驴由5万余头增长到8万余头,黑颈鹤由3000余只增长到8000余只,野牦牛由7000余头上升到10000头左右,西藏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和最典型的地区之一。

人居环境也有了显著改善。西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设了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了对纳木措、羊卓雍措等重点湖泊流域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目前全区主要江河湖泊基本处于天然状态。此外,西藏不断加强城乡社区绿化、美化工作力度,2010年以来共在6223个村开展了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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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