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地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2019年08月22日 09:22新华网

在青海西宁召开的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是我国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举办的首届国家公园论坛,集中展示了我国在自然保护地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果。

1956年,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的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

1979年至1998年,我国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步入正轨,形成一定数量的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立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多种类型保护地,基本覆盖了我国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资源。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开始有了法律依据。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从十个方面规划生态文明建设,描绘了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初,我国出台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

2019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吕植说,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最重要类型之一,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纳入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希望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九龙治水’局面,最终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原真性与完整性。”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张建龙指出,目前我国开展了三江源、祁连山、大熊猫、东北虎豹等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争取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家公园试点任务,为全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积累经验。”张建龙说。

专家表示,未来随着国家公园试点的不断深入,各地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旭说:“国家公园未来要充分发挥其公益性,与每一个国人分享国家公园的生态效益、教育资源和文化内涵,并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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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