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有效

2019年09月19日 10:16 华夏经纬网

    近两年来,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全力抓好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新余特色区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明确了谁来抓

  市委、市政府发文成立了市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河湖水库生态环境整治、河道采砂整治、水资源保护、水域及岸线管理、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等工作。委员会第一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河长办),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立以来,召开了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组织构架及职责、工作细则;制定了《新余市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余市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达了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和消灭V类及劣V类水任务清单。


  作为牵头部门,市河长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对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和消灭V类及劣V类水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建立日跟踪、旬调度、月小结、年考核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落实了抓什么


  根据《新余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市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决打好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和开展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


  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包括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港口船舶污染整治、水域采砂整五个方面的内容。在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方面,2019年全市计划建设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94座,已完成32座;建立了“村组保洁收集、乡镇清运压缩、县区二次转运、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市焚烧发电厂日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可达600吨,城乡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在工业污染整治方面,全市工业园区纳管企业430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平均日处理量7.18万吨,累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5件,罚款人民币149.2万余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环保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70家。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面,全市累计关闭养殖场数量达到703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100 %;333座水库、2293座山塘全部退出承包养殖,实现人放天养。在船舶港口污染整治方面,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大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完善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了日处理生活污水200吨的码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水域采砂整治方面,市境内实现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完成9个河湖非法矮圩网围排查整治任务清单、9个河湖“四乱”问题清单整治工作,正在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在2018年消灭劣V类水的基础上,今年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争取到2020年底,考核我市的13个国控、省控和市界县界断面基本消灭V类及劣V类水;2018年6月以来,水质维持在Ⅲ类水及以上的,确保总体水质不降类;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Ⅳ类水的,要提升水质,确保总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尽可能达到或接近Ⅲ类水。”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我市认真落实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区制定消灭劣V类及劣V类水工作方案;各部门齐抓共管,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山塘承包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岸线整治,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整治,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断面水质监测,住建部门负责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城管部门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整治。


  取得了好成效


  经各地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我市河湖水库生态环境得到大幅改善。今年1-7月,全市13个国控、省控和市界县界断面水质继续向好,没有出现劣V类水,多数断面水质已达到地表水Ⅱ类或Ⅲ类水。在全市21条乡镇河流43个断面中,III类水以上断面35个,达标比例为81.4%。


(来源: 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