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的公告

2019年09月09日 10:17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近日获悉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转,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人民币1,453,473.96元、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人民币8,552,395.5元的情形,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金额合计为10,005,869.46元。上述司法扣划事由为:


  1、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与杨陈个人签订借款合同人民币20,000万元(实借14,000万元),公司与杨陈签订《连带保证承诺函》,约定公司对升达集团与杨陈签订《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后升达集团陆续归还3,0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余11,000万元本金一直未归还,杨陈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18)浙01执1020号《执行裁定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广发银行总行理财资金池直接扣划归属于公司的理财产品资金1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近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再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人民币1,453,473.96元,上述合计被划转121,453,473.96元。



  2、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升达林业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粤03执1430号《执行裁定书》和(2018)粤03执1430号《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街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人民币6,166,746.19元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账户,详见公司2018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近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再次被扣划人民币8,552,395.5元,上述合计被扣划14,719,141.69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事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