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1月10日讯 近年来,湖北省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意见,将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仅今年以来,局党组带头钻研,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7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省林业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条”具体措施》,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出台15条具体举措落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多渠道完善服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截至目前,全省林业系统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进一步推动“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不见面”。梳理完成57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省、市、县三级清单确认对接及网上公开工作,在完成4个林业垂管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全部对接基础上,推动2个垂管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办件流程、结果及时推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在为“精准扶贫”建立的“易地搬迁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基础上,增加“生猪稳产类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办事企业最快2个工作日内能取得许可文件。截至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9件,全部免征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办理生猪养殖项目138件;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保障林地定额指标,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允许报备后先行使用林地,在开工后6个月内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着力解决企业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放”。今年二季度,省林业局受理通过使用林地许可647件,涉及林地面积1934公顷,分别是一季度的5.9倍、3.9倍,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9%、25%,其中包括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批次用地项目和符合国家政策的工矿产业项目顺利获得使用林地许可,支持推进了复工复产和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推进“减时限”,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下,总压缩率55.47%,接近60%的压缩目标。其中3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即办件”,即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当日办结。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开展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林业部门审批时限,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减至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减至4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市政线性项目审批减至40个工作日、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减至30个工作日;推进“减材料”,清理规范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对于办理频率较高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项,取消林地权属等证明材料;省级森林与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事项,取消补偿协议等申请材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事项,取消了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等证明材料,降低办事难度;推进“减次数”,57项政务服务事项(含办理项)中27个事项实现0跑腿,其余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极大减少办事企业、群众跑腿次数;推进“放权力”,在兼顾从严管理和方便办事、降低办事难度的基础上,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两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和人工繁育许可由市级、区县级调整为市级,极大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办事。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2017年起,省林业局已实现建库、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上传公示均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做到全程网上留痕,并通过平台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坚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连续4年制定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化规范检查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检查实施清单进行了再次梳理,目前,湖北林业系统监管事项13项(国家级认领11项,省级新增2项),检查实施清单15项;充分利用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完成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措施清单梳理和维护、信用承诺目录编制工作,有效推进联合奖惩制度与信用承诺制度的落实。(湖北省林业局)
推荐阅读:
(来源:湖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