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组织召开全省国有林场高质量创新发展座谈会

2020年12月01日 09:14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一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升国有林场发展水平,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11月19日,全省国有林场高质量创新发展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全省11个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场长代表参加会议。

  浙江省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工作高度重视,浙江省在圆满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积极创建现代国有林场的进程中,浙江省政府办公厅适时出台《指导意见》,为巩固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指导意见》的出台也获得了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全文转发《指导意见》供全国各省区学习借鉴。

  与会代表围绕《指导意见》,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国有林场特点和自身工作实际,就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和理解、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踊跃发言,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浙江省国有林场建设向高质量阶段发展奠定了基础。一年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宣传贯彻已形成良好氛围。

  一是及时部署,多形式宣贯。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在浙江林业网、浙江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发布和政策解读,并通过钉钉等工作群开展交流互动。迅速组织召开全省国有林场培训会,进行贯彻落实动员和政策专题解读;主动联系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等相关省级部门,积极争取扶持政策。专门组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三服务工作组”和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指导三服务“百日攻坚”行动小组,1年来,已赴全省10个市、37个县(市、区)、50多个国有林场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工作。

  二是市县联动,多方位推进。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纷纷以批示、培训、座谈等举措开展贯彻落实。宁波市、金华市先后召开全市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场会,宁波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宁波市林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元县人民政府召集县发改、人社、交通、林业等16家单位召开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余杭区长乐林场制定《百年长乐林场高质量行动计划》。在浙江省政府文件精神指引和浙江省林业局部署下,一些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为国有林场高质量创新发展添砖加瓦,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如东阳、丽水、遂昌、松阳等地的国有林场先后转为公益一类,经费得到了全额保障,解决了后顾之忧。乐清、新昌、临海、东阳等地国有林场破解进人难问题,新鲜血液不断呈现,林场氛围和活力不断显现。瑞安市的3个国有林场争取到35个编外岗位,组建森林消防队伍,进一步加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

  下一步,浙江省国有林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围绕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提升以及建设高质量森林资源培育基地、高标准林业新型产业基地、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高水平科研推广基地,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继续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