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四方面十六项措施支持复工复产

2020年03月16日 10:05黑龙江日报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林奇昌介绍,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四方面16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速度。豁免防疫项目环评审批,实行“不见面”政务服务,全力服务“百大项目”,实行“首席服务员”制度。自动顺延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时效,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查,完成延续审批。

二是包容审慎监管,注重监督执法温度。实施“不打扰”监管,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远程执法监督,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科技化、精准化水平。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加强执法监管服务。引导企业提高守法意识,提醒企业在复产复工的同时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强化组织协调,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县(区)倾斜,争取优惠政策。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环境税。

四是主动靠前帮扶,提高指导服务精度。加强技术支持,主动热情送政策,简化排污许可证发放手续,确保复工复产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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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