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开展南疆贫困地区滞销林果产品促销行动

2020年05月07日 09:43新疆日报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南疆林果产品托市收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稳定果品市场价格、带动贫困地区果农脱贫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疆果业集团及各大果品收购企业托市收购的南疆贫困地区林果产品出现销售难、库存积压严重等突出问题。为帮助收购企业在2020年果品成熟前尽快销售完压仓果品,提前做好新一轮托市收购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林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自治区就组织开展南疆贫困地区滞销林果产品促销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促销行动的重要性
  林果产品滞销直接影响南疆贫困地区2020年果品收购工作,影响果品市场价格和贫困地区果农增收,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解决南疆贫困地区林果产品滞销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在2020年果品成熟前帮助疆内各大收购企业尽快销售完滞销的林果产品,稳定果品市场价格,为帮助贫困地区果农增收、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动滞销林果产品销售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潜力,运用好各类现有农产品销售平台,积极开展促销行动,并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滞销林果产品销售。
  (一)充分发挥工会系统优势开展促销行动。鼓励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在使用经费采购五一劳动节、肉孜节、端午节等节日福利物资时,按照不低于总额20%的标准采购南疆贫困地区滞销林果产品。
  (二)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林果产品。鼓励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积极采购南疆贫困地区滞销林果产品,丰富食堂食品种类,或设立专卖区,鼓励倡导单位干部职工自愿购买。
  (三)借助“扶贫832平台”开展促销行动。自治区扶贫办要充分利用全国供销总社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要求依托“供销e家”建立的全国采购平台,抓紧做好南疆托市收购林果产品入驻“扶贫832平台”资质认定工作,并督促指导贫困县扶贫部门做好供应商名录审核建议工作,加大对贫困县网上申报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推荐名录的指导力度。自治区供销社、扶贫办要积极争取在“扶贫832平台”中设立主题活动专区,加大活动促销力度,扩大宣传,吸引社会各界采购新疆林果产品。
  (四)用好援疆机制扩大促销行动范围。积极协调各对口援疆省市指挥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灵活利用援疆机制在援疆省市区域中心城市组织开展专项、专场营销推广活动,协调援疆省市政府、机关、学校、食堂、商超、农产品营销企业等与新疆果业集团等新疆农产品购销龙头企业进行“点对点”对接,搭建区域林果产品营销服务平台。
  (五)充分发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行业优势助推促销行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好各类展销活动,扩大新疆特色林果产品销售。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商务对接和洽谈活动,引导商贸流通、电商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新疆果业集团等农产品购销龙头企业供应链合作,形成促销合力。鼓励有条件的各类院校在学校商超等设立南疆贫困地区林果产品特色专区,引导师生自发购买。组织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慈善机构积极采购南疆贫困地区林果产品。自治区供销社要主动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对接,积极在全国供销系统商贸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专项促销活动,并依托“供销e家”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精心组织宣传,挖掘典型故事和生动事例,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滞销林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促销行动的积极性。
  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促销林果产品质量
  提供林果产品的企业或组织要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促销行动要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和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打着南疆贫困地区滞销林果产品促销行动旗号敛财牟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所生产的产品或出现严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立即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反映促销行动中的问题。自治区供销社要发挥好桥梁作用,积极推动促销行动顺利开展,做好促销行动情况梳理汇总上报工作。

推荐阅读:

新疆建立五级林果技术指导体系

新疆持续抓好100万亩林果提质增效示范园建设

新疆首个特色林果资源大数据平台建成投用

新疆林果提质增效助贫困户增收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