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改释放活力 提振山区经济

2020年08月14日 09:54浙江省林业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4日讯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15周年,15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围绕这一重要思想,以深化林业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走出了一条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协同发展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浙江作为全国林业现代化试点省份、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验区,其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立足省情林情,坚持不懈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调动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持续释放改革活力,活跃山区经济,走林业现代化道路,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山区和谐发展。
  破难题 激发林业生产活力
  浙江的林权制度改革,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2006年,又开展了山林延包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2008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完成林业产权主体改革,林权证换发率达99.7%,责任山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9.4%,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极大激发了广大林农发展现代林业的积极性。之后10多年里改革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息,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鉴于山区林农有资源缺资金、信息不畅、市场短板等突出问题,浙江省积极筹建了林权交易平台,服务并助推林权流转,积极推进资源变资本,促进林业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为盘活林地资源,拉动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机构合作,与担保、评估、保险公司实现业务互通,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业务,为林农提供一站式服务。
  针对林农“贷款难”问题,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出台地方政策,为林业资产转为金融资本拓宽了融资渠道。加强政银战略合作,林业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出台系列措施和政策,有效破解林农“贷款难”的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创新林权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公益林信托抵押贷款、林下经济预期收益贷款、林贷通、林地银行、担保合作社等涉林金融产品与贷款模式。为防范信贷风险,各地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保障机制,为林农增信,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为拓宽林农、企业的林权出资范畴,率先允许林权作价出资,林农手中的林权可以像现金、房产一样作价投资开办企业,既促进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又拓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还降低了创业成本。活树变现钱,资源变资本,林权证变股权证,林权出资赋予了山区农户“靠山吃山”新的含义。
  多主体 社会资本上山入林
  浙江以林业规模化经营为方向,不断完善林业经营体制机制,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种养大户、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合作社为骨干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队伍。同时,积极吸引工商资本投入林业,大力发展林业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联系农户,实行“租金保底+利润分红”等多种分配方式,让企业与林农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在22个县开展试点,按市场机制引进工商资本,引导林农以林地、林木作价入股,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社和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并按股分红。已有林业专业合作社5600家、面积311万亩;股份制合作社244家、家庭林场2055个,经营林地39万亩;“林保姆”式专业户达3.6万户,经营面积达396万亩;深化林权流转机制变革,落实“三权分置”政策,规范经营权流转和颁证制度。加强了林权流转服务机构建设。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共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1522本。
  促和谐 维护山区平安稳定
  收入增长促和谐。森林资源数量增长、质量提升,也带来了林农增收方式的转变,部分山区林农的收入来源实现了从“砍树”到“看树”、从卖“产品”到卖“生态”的转变,生态旅游、农家乐、民宿等兴起,带动了林农收入的大幅度增加。部分山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新型职业林农等不断培育和发展,逐步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消除纠纷保和谐。预防和调处林权纠纷,是创建“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调处林权纠纷,对于促进浙江经济发展、维护山区社会稳定、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划清了山林经营主体间的权属界线,为避免产生山林新纠纷、解决历史林权纠纷奠定了基础。
  强产业 金山银山惠及百姓
  经过多年的探索,林业改革综合体建设初建成效。龙泉、临安、乐清、安吉、德清、黄岩、开化等地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优势,着力打造以创意林业、林事体验和观光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改革综合体,通过“政府+企业+合作社”的形式,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丰富林业生产经营方式,促进林农和集体经济组织增收,吸纳当地的林农就业。在林业生产的同时,辐射周边乡村,吸引游客观光旅游,增加林业附加值,为当地林农铺就一条致富增收的新途径。在德清县11平方公里区域内开展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试点,探索三产融合发展,推进林业全产业链建设。
  15年来,浙江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林业产业,形成了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造纸和纸制品、木竹制品、花卉苗木、经济林等主导产业,带动了浙江山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浙江林业“三权分置”、股份合作制、林地经营权流转、金融支持林业等改革实践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其改革的成功经验值得全国其他省份借鉴。(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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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