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行动

2020年08月17日 10:06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7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夏视察贺兰山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近期,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自治区森林公安总队及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银川市森林公安分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
  联合执法组出动车辆14辆、人员57人、组成4个行动小组,在井子泉至镇苏路段布点、设卡,在沙棘沟至大十字沟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现场抓获非法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猎捕野生蝎子人员5人、涉嫌非法收购野生蝎子人员2人,查获用于非法猎捕的蝎子灯12盏、镊子9把,摩托车11辆,电子秤重器1台,立案查处3人,对2名未成年进行批评教育。在保护区外围劝返捕捉野生蝎子人员98人。
  按照宁夏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全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和贺兰山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近期贺兰山管理局启动“兰剑二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抓源头、重防范、严打击”的思路,主动支持参与各执法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情报交流,切实提高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与监督力度,严格自然资源管护,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自然资源案件的发生。协调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各项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贺兰山等重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保护能力。
  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历时3年的整治治理、生态环境修复及巩固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守护贺兰山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贺兰山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保护区的巡护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机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主动支持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贺兰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贺兰山,携手共建、共治、共享贺兰山水绿天蓝生态环境,用心、用情、用力,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