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生态需呵护 呼市全方位跟进 湿地保护与修复

2021年10月14日 15:09内蒙古日报记者 李国萍

采访对象: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郝利忠

湿地是人类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10月1日,《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开启了运用法治手段有效保护呼和浩特市湿地资源的帷幕。为此,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郝利忠。

记者: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在湿地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实质性工作?

郝利忠:首先开展了湿地资源普查,对全市3.33万公顷湿地进行更新调查,动态掌握最新底数;建立了市、县两级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湿地保护工作计划,科学指导各旗县区开展工作;加强对湿地资源的监管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惩戒;积极推出呼和浩特市第一批盟市级湿地名录的建立,从湿地资源保护要求出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适宜地区建立市级湿地名录,特别是对那些生态区位重要或野生动植物栖息的自然湿地,加大保护力度,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

记者:《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实施,是加强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稳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下一步,要怎么做?

郝利忠:接下来,我们将从多方面入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包括全面推行林长制,年底前全面建立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通过建立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对所有重点生态区域林草资源实现网格化管理,配齐护林(草)员、技术员、执法员,确保林草管护全覆盖、无死角;抓紧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实现资源管护数字化、智慧化、系统化。


(来源:内蒙古日报)